拆迁维权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在哪?实践中,广大拆迁人遇到拆迁纠纷,专业拆迁律师都会建议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这两者是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都要对其合法权益保护的救济功能。那么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呢?
1、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
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依据的是《行政诉讼法》。
3、适用程序不同: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但公正性有限,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实行二审终审制度。
4、结案方式不同:行政复议可以由行政机关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也可自愿达成和解;行政诉讼不适用于调解,但允许以撤诉结案。
5、审查范围不同:行政复议是“有错必纠”,审查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范围;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审查的范围限于原告请求范围。
拆迁维权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在哪?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因此,如果遇到拆迁纠纷不懂得情况下,尽量找专业拆迁律师,他们会帮助当事人用正确且快速的维权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拆迁律师给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也可以帮您推荐拆迁律师代理维权。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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