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如何认定有标准吗?违建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违建拆除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在这个问题上,争议并不大,毕竟法律规定得很清楚,但是很多时候拆违建却存在很大争议,其实并不是在于违建拆除有没有赔偿的问题,而是违建的认定问题,如果确实属于违建的,被拆除没有赔偿,很多当事人也都能接受,但是有些并不是真正的违建,却被当成违建拆除,还不给补偿,当事人肯定是无法接受的,争议的焦点其实就在这,那么,违章建筑如何认定有标准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目前,很多地方在认定违建时,多数都是参考《城乡规划法》里面的相关规定,如果未经审批私自建造或者未按审批标准建造的建筑物或超过时间的临时建筑都是属于违建,这种一般都缺乏相关房产证明文件,一般不经审批私自建造或者超建加建的部分都是按违建进行处理,但是这里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才颁布实施的,只能鉴定2008年以后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而对于2008年以前的建筑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了。这也是很多时候认定违建出现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
那么对于2008年以前的建筑又是如何认定呢?一般来说我们会根据1986年颁布实施的《土地管理法》来进行判定,如果是在耕地、基本农田等非建设用地上建房的,一般也会被认定为违建,所以很多建造于2008年以前,不在宅基地上建的房,也会被认定为违建,但是如果是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即便没有审批,也是合法的。
一般来说,99%以上的建筑物都是可以通过《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来认定是否属于违建,但是也还有一些法律对违建有一定的认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比如水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河床、河滩内修建建筑物”。
违章建筑如何认定有标准吗?其实我国的法律较多,主要认定违建的法律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但是还是存在一些其他法律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建筑物也是可以认定是否属于违建的,对于我们当事人来说,了解最主要的两部法律是如何认定违建的就可以了。
王律师
好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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