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怎么补偿有标准吗?国家由于需要建设公共项目或者是修建公路等原因,需要征收私人的厂房的时候,肯定会损害到厂房所有人的利益。因此这种情况下,国家就需要对厂房所有人进行合理的补偿。由于厂房一般都是建在划拨的土地上,所以拆迁时是没有土地补偿的。但厂房的拆迁会给经营者带来巨大的损失,面临厂房被拆迁,当事人最为关心的也就是相关补偿问题了。那么厂房拆迁都会有哪些补偿?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呢?
首先厂房拆迁补偿有几个部分组成;
1、被拆迁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由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来确定实际建筑的补偿,对评估公式的选择,一般由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协商共同委托。
2、因拆迁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由于搬迁会涉及到大量设备的拆卸、安装、损坏等因素,导致搬迁损失会较大,所以搬迁、安置费用要有多个方面来计算确定。
3、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一般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利益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根据房屋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奖励费用;由当事人积极配合拆迁政策,为搬迁工作带来了便利,政府部门应给予合理的奖励。
但由于厂房拆迁是当地政府的决定,补偿方案也只能依照当地政府制定的标准执行,当我国法律对被拆迁也有保护政策,如遭遇厂房拆迁补偿不合理或者补偿太低时,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正式拆迁通知的第二天起,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出谋划策,争取获得更高补偿。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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