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与普通拆迁有什么区别?旧城改造是近些年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其主要内容是指对城市中危房集中、房屋老旧、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翻新改造或拆除重建的行为,所以说,旧城改造与普通拆迁既有差异,又有共同点,如果只是翻新改造,那就不需要拆除,这个是跟普通拆迁不同的地方,如果是拆除重新建造的,那就与拆迁是一样的,其补偿标准及方式都是差不多的。具体的我们来了解一下。
刚才我们也说了,旧城改造主要包括翻新改造和拆除重建两种方式,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旧城改造都是要实施拆迁征收的,比如说一些建筑设施完好,建筑物本身安全结实,只是缺乏少量配套设施的,这种只要给予一定的翻修就可以了,比如现在很多的建筑物外墙装修、加装电梯等,都是属于旧城改造的行为,通过改造后,建筑物焕然一新,不影响市容市貌,居民的生活便利性提高,达到基本要求就可以了,这种就不需要实施征收拆迁了。
但是一些老旧小区,建筑物主体已经出现裂痕,危险程度增加,配套设施严重不足,煤气、电梯、下水道等都不足以支撑居民生活,像这样的房屋基本就是要拆除重建的,这种情况下的拆迁与普通城市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基本上是一直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置换补偿,如果补偿不合理的,也是可以依法维权的,请律师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都是可以获得合理赔偿的。
旧城改造与普通拆迁有什么区别?两者之间是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性,应该说,旧城改造的概念更广,范畴更宽,其目的就是提升所在区域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质,让城市面貌更美好,所有有些地方又把旧城改造称之为城市更新。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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