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怎么规定?这些年,棚户区改造已经使得很多城市面貌焕然一新,现在各城市现存的棚户区已经越来越少了,棚户区改造的规模也在缩减,导致一些谣言说棚户区改造已经被叫停,其实现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依然在进行着,国家也没有叫停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文件,那么,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现在是怎么规定的,有什么新的变化吗?
其实,棚户区改造今年并没有推出新的政策,依然沿用前两年的相关文件,可能有些人对这方面并不是很了解,我们这里再给大家讲一讲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棚户区改造因其地理位置,多数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征收行为,因此在补偿上,一般都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来执行,这也只是一个大的方向,各地棚户区改造补偿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来细化,但是总的原则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就是不得降低被征收人的生活质量,而补偿方式也是以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为主。在这个大前提下,再由各地制定具体补偿方案。
既然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行为,那么补偿就应该以周边市场房价为标准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如果被拆迁征收的周边房价是1万每平米的,那么拆迁的补偿标准基本就在这个价位上下略微浮动,就算基本合理,如果是产权置换的,原址回迁的基本上按同等面积置换,如果是异地安置的,那么就要考虑两地房屋差价来补足面积,如果没有补足面积的,还要给予一定的货币补偿来补足差价才算是合理的。
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怎么规定?以上就是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的基本规定,如果遇到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当事人不要着急签字,一旦签字就很难维权了,当事人在拒绝签字之后也不要无所作为,应该积极的在法律规定的维权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程序最好是找专业拆迁律师来帮忙代理,效果会更好,获得合理补偿的几率更高。
王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
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