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还可以变更吗?我们都知道,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议或者是法院判决之后,孩子归一方抚养,但是几年之后,可能情况会有很大变化,这个时候,没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再要求重新变更孩子抚养权吗?其实是可以的,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具体的我们来看一下。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更因患病等原因,已无力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抚养权变更。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出现上述情况,无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抚养权变更。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比如原抚养方失业、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无抚养权一方移居香港或国外,要求子女随同生活等。
但是要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另一方并不同意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还可以变更吗?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是不可以改变的,如果抚养孩子一方存在重大变故,导致条件已经不适合抚养孩子了,另一方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回自己的孩子。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孩子在原环境下不能健康成长了,法院是支持变更的。
赵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
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