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合理请拆迁律师真的管用吗?我相信这是很多人心里的疑问,大家都知道,拆迁行为基本都是政府主导,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那面对的就是政府,请律师就真的管用吗?其实存在这样的疑问我也是很理解的,毕竟我国多年来都有民不与官斗的观念,要打破传承了几千年的思想其实还是很难的。
但是我想说的是,我国现在是法治社会,国家从上至下都在传导这样的治国理念,而且这些年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所以希望广大民众能相信国家在这方面的努力。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情况请律师都是有用的,有一些案件请律师的意义并不大,有些案子明显是会败诉的,但是有些律所为了收益接了案子,最终败诉,导致有些人认为请律师没用,那么哪些情况下请律师的作用不大呢?具体的我们就来看看。
1、如果当事人已经签字了的,现在反悔的。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请律师作用也不大,毕竟协议一旦签字就具备法律效力,这时候属于当事人自身违约,还谈什么维权呢。当然,不排除有当事人是被胁迫或者骗签空白协议的,如果当事人能提供相关证件,可以起诉撤销协议,否则,空口无凭,也是没有用的,否则所有签了协议的人都说是被逼签骗签的,法律是讲究证据的。
2、当事人未签字,但是也没有在法律规定的维权时间内依法维权的,一旦过了起诉期限,法律会认为你认可补偿,不需要维权,到那个时候,再请律师作用也不大了,这些都是当事人自身造成的结果,把责任推给司法不公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除了这两种情况,如果确实补偿不合理的,请律师还是很有用的,多数情况下都是可以维权成功,最终获得合理的补偿的,这在我们经办的案件中,基本上都是胜诉,当事人也是很满意的,所以说,如果补偿不合理,不要着急签字,尽快请律师介入才是正确的做法。如果签字了,或者一直拖着不依法维权,到时候再说法律解决不了问题,那就是推卸自身责任,其实是没有道理的。
王律师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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