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维权?国家这些年大力推进产能升级,对于一些中小企业,产能不高,人工较高,环保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大力整改,有些企业也因此面临拆迁拆除的境地,在这一过程中,就有一些企业厂房遇到了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如果是这样的话,作为企业方应该如何维权来提高补偿呢?
我们要知道,企业承担着创造价值的功能,在实施拆迁补偿时,不同于住房拆迁补偿,企业拆迁补偿涉及的面比较多,而造成补偿不合理的原因很多都是漏项,或者评估严重偏低的情况,甚至有一些以拆违、环保不达标等理由故意压低补偿标准,其实这些都是不合理的,那么我们具体来看看企业拆迁补偿都有哪些?一般来说,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土地补偿、地上建筑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企业设备补偿以及遣散员工补偿。
土地补偿:如果土地是租赁的,那么这笔补偿款会补偿给土地所有者,而不会给企业主。如果是自有土地,那么这部分补偿款是归企业所有。
地上建筑物补偿:如果厂房建设属于合规合法建筑,那么补偿就要按正常的补偿标准进行核算,一般会有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如果不认可,可以重新找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停产停业补偿:如果因为拆迁引起的停产停业,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不过这两年因为疫情影响,企业利润都不高的情况下,这部分补偿也是很少的。
企业设备补偿:工厂内的一些设备等也要给予一定的补偿,一般都会折旧计算,补偿也远低于实际价格。
最后就是遣散员工补偿: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解聘员工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拆迁方也是要承担的,在补偿里面必须要包含这一部分。
如果厂房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相关的法律依据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维权?如果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方案不合理,最好是请律师帮忙依法维权,争取把补偿提高到合理的水平,复议或者诉讼都是可以的,多数都是通过诉讼提高补偿的。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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