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补偿不满意怎么办?怎么提高补偿?城中村是属于城市里的农村,多数情况下,土地性质依然属于集体土地,那么在拆迁时,城中村改造到底是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执行还是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来执行呢?如果城中村改造补偿不满意,有什么办法可以提高补偿吗?城中村改造涉及到的土地有两种性质,补偿也是按两种标准来执行,但是情况却要分成三类,具体我们来看看是哪三类。
第一类:土地已经变更为国有土地的。在拆迁的时候就要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来执行,具体的评估最有参考意义的就是周边的商品房价格,基本上这类补偿都是参考周边房价来执行,比如周边房价1万一平米,那么在补偿的时候,基本上就在这个水平上下略微浮动,如果补偿没有达到这个标准,那么补偿就是不合理的,我们就可以依法进行维权,请律师申请行政复议也好,提起行政诉讼也罢,都是可以的。
第二类: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性质的,但已经纳入到城市规划区的。虽然属于集体土地,但是因为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要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来执行,具体的补偿可以参考第一类,如果补偿不合理,维权方式与第一类相同。这一类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一种,很多当事人不满意补偿就是因为拆迁方无视法律规定,依然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来执行,那当事人肯定是不愿意的,周边房价那么高,补偿那么少,在原址附近买一套同等面积的房子根本买不起,已经大大降低了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这种是必须要维权的。
第三类: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性质的,而且尚未纳入城市规划区的。这种就只能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来执行了,具体的参考主要是以重置价为准,就是在原址能修建一套面积大小相当的房子要多少钱,就补偿多少钱,让当事人得到的钱可以重新置办一套同等面积的房子,当事人即便不满意,但是补偿已经合理的话,基本上很难提高补偿了。
城中村改造补偿不满意怎么办?怎么提高补偿?我们就要按以上三类标准来比对,如果确实补偿不合理的,那就要积极的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权,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张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
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