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赔偿太少怎么办?国家对棚户区改造有明确的指示,就是要改善棚户区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棚户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就是说,不管补偿标准怎么定,都不能让被拆迁人越拆越穷,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质量,这是基本原则,不可以违背的。但是实际情况中,很多地方借口没钱,故意压低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不认可的,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半年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的则被认为是认可补偿,放弃维权。我们可以看一下这个规定,就是说,法律允许我们合理合法的维权,但是不可能无限期的等待你。
那么我们要注意的就是,一、我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与政府方进一步沟通补偿事宜;二、我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就是直接到法院起诉拆迁方补偿不合理,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三、我们要注意这个诉讼时效问题,很多人刚开始就是一直上访,一直到处告状,但是最后问题没解决不说,还错过了法律规定的时效,等到醒悟过来想要依法维权的时候,已经晚了。
所以说,棚户区改造赔偿太少怎么办?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范围内合法维权才是最好的办法,但是要注意不要错过法律给我们的时间,一旦错过了,到时候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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