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有争议怎么办?目前我国离婚大多数都是属于协议离婚,那么协议离婚时重点的就是孩子归谁,夫妻财产怎么分,多数人都抱着好聚好散的态度进行协商,往往比较容易达成一致,但是有时候,夫妻感情交恶,互相仇视,在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异议比较大,那么这时候就需要依靠法律的相关规定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时财产分割有争议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分割。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实际上,法律的基本原则就是公平公正,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也是检查这个原则,如果双方无重大过错,基本检查平分原则,适当照顾妇女儿童一方,所以,最主要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确认上要有相关证件。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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