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城中村改造补偿不满意,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搬迁吗?这是很多居住在城中村,面临拆迁的当事人问我比较多的一个问题,我们要知道,城中村改造多数是因为城市规划发展的需要,从法律上来说,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拒绝签字,也可以拒绝搬迁,但是实际上,因为城市发展的需要,即便不愿意搬迁,最终也可能面临强拆的风险。
所以,如果对补偿不满意,不要一味的抵制,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合法维权,比如在补偿方案下发之后,积极与政府沟通,或者申请行政复议,再不行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如果补偿确实不合理,依法维权绝大多数都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安置的。
如果对补偿不满意,只是一味的抵制,不搬迁,当钉子户,如果一旦超过法律赋予的诉讼时效,后期想依法维权就很难了,城市要发展,作为公民,我们还是要积极配合,如果我们的利益受损,我们也要有理有据的依法维权,这才是正确的方式,而不要选择消极的抵抗,什么都不做,政府的目的是发展城市经济,我们的目的是得到合理赔偿,其他的都不重要。
也不要顾虑跟政府打官司肯定会输,这个不一定,我们承办了很多这样的案件,如果补偿方案确实存在不合理的现象,绝大部分案件都是胜诉结局的,最终的补偿当事人都很满意,所以,不要回避,不要退缩,勇敢的用法律来维权。
王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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