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拆了没有赔偿怎么办?依据现在法律规定,拆迁补偿不得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质量,但是在实际案例中,拆迁补偿标准过低,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却时有发生,因此很多被拆迁用户面临这种情况时会选择拒绝在拆迁安置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这种做法本身没有问题,实际上我们也是鼓励用户面对不合理的补偿方案时先不要签字,但是不签字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房子被强拆掉,而且补偿还很少,甚至有些时候拆迁方找各种理由给房屋安置上违建的名头,以此来拒绝给予拆迁安置补偿费,这种做法其实是违法的,如果面临这种情况,房子被拆了没有赔偿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其中第五点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第十一点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以上情况都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得到合理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所以,房子被拆了没有补偿怎么办?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请律师帮你打官司,要求对方给予合理的赔偿才是最好的方法。
王律师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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