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赔偿不合理怎么办?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不合理的补偿标准是时有发生的,很多人觉得自己的房子老旧了,所以面临较低的赔偿标准时都只能是默认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棚户区改造是政府的惠民工程,不能因为房屋老旧就故意压低补偿价格,我们来看看,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3、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4、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5、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6、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怎么办?难道就只能接受吗?其实现在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民众的法律意识也要跟上来,如果补偿不合理,不要忍气吞声,积极主动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最重要的。具体我们可以做什么呢?
1、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暂时不要签拆迁协议,与相关联的部门进行协商。
2、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要求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你们的权益,也可以选择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3、达不成协议走诉讼程序,法院判决后才能实施强拆。
棚户区改造赔偿不合理怎么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遇到补偿不合理的情况,我们是可以依法维权的,这里我们要提醒两点,一是要及时维权,因为诉讼是有时效的,过了时效,法院不予立案;二是要聘请专业律师帮你维权,专业律师有大量丰富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这点是普通人做不到的。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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