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不合理找什么部门解决?房子面临拆迁,补偿问题是最受关注的问题,很被拆迁人在看到补偿标准的时候,觉得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却不知道怎么办,应该找哪个部门才能解决问题。相信很多人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接下来就这个问题给大家说明一下,让被拆迁人能更好的解决补偿不合理的问题。
一般来说,遇到房屋拆迁不合理,正常的方式是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该条规定了征收行为的实施机关,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六条,其中规定了监督与指导的职责,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所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是合理合法的。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征收拆迁,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而是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第五条,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虽然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但是实际上,很多时候投诉并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其中原因我想大家应该还是能猜得到,这里我就不详细解释了。
当然,这一步大家都可以走一走试试看,或许也能解决问题,在我承办的案件中,通过投诉解决问题的案例极少,那么最有效的就是走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多数时候都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
王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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