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建拆除没有补偿合理吗?这些年,农村外出务工的人原来越多,很多人在外面打工,有些人回到家里一看,发现自己的房子因长期无人居住,或者有些房子因为没有房产证,都被当成违建或者危房给拆除了,而且还没有补偿,那么,农村违建拆除没有补偿合理吗?这个我觉得有一些还是不合理的。
首先我们要看这些被当成违建拆除的房子,是真的违建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审批建房,或者在耕地或基本农田上建房的,不予办理房产相关证件,这些都是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的违建,那么就要被依法拆除,且没有补偿或只给予少量补偿都是合理的。
那是不是所有的无证房屋都是违建呢?这个不一定,因历史原因导致的房产相关证件不齐全的,要综合考虑,一般我们以2008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法》为准,08年以前因历史原因导致的房产相关证件不齐全的不能认定为违建,这些建筑大多属于合法建筑,如果被当成违建强拆掉,是要依法给予补偿的。
由于行政机关的违法强制拆除,致使行政相对人仅能提供相关现场照片及财产损失清单,业已穷尽举证手段以证明动产损失的存在,虽然其对于动产损失的具体数额无法举证,基于公平原则,对于案涉动产损失及赔偿数额的确定,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并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如果农村违建拆除没有补偿合理吗?这个问题要区别对待,有些房子被当成违建拆除,是可以要求给予合理赔偿的,如果拆迁方不予赔偿,那就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求赔偿。
王律师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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