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拆迁集体土地房屋如何赔偿?这个涉及的问题比较多,比如说:很多年前,有一些人买了城中村集体土地,各项手续都齐全,并建起了房子,报建手续也是齐全的,并且房子在房管局备过案,也在自己名下,水电费那些都是以自己的名字交,只不过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没有房产证,户籍也不在所在城中村,现在面临拆迁,村里人说,户籍不在村里的,赔的很少。真的是这样吗?那么城中村拆迁集体土地房屋到底应该如何赔偿?就这个问题,我来给大家解释一下。
第一,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如何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房屋应当给予如下补偿:(1)房屋的价值补偿;(2)因征收造成的搬迁、过度费用;(3)停产停业损失。
第二,户籍能否作为补偿的主要依据?我们知道征收是针对房屋及土地进行补偿,那么补偿多少的差别应该是房屋的合法性:一是对土地使用的合法性,二是房屋本身的合法性。将户籍作为补偿标准之一只能是在有利于被征收人的情况下适用,比如以人口来计算补偿安置面积。简言之,针对法律规定的补偿,征收方不能通过户籍来降低补偿。
第三,涉案房屋是否合法?据当事人陈述其报建手续齐全,没有房产证,可以肯定的是无证房不能等同于违法建筑,但是其他报建手续能否证明房屋合法需要看材料分析。
所以,像上面那一类案例,应该是要给予同村居民同等补偿的。就是要按正规标准补偿才是合理的,城中村拆迁集体土地房屋如何赔偿这个问题相信大家有一定的了解了吧。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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